在工业发达国家,若被车管部门判定为应该报废的汽车,那么车主就要无条件服从专门的处置,由专门机构安排专人将报废汽车拆解后,再将拆解后的零部件分门别类地送到相关工厂去回炉销毁。
这种报废汽车的处理方法其结果是彻底、干净。不致于使报废汽车的整车或者零部件再流落到社会上。
在我国,虽然国家每年都要制定出报废汽车的总量计划,而且还出台了各类汽车的报废判定标准。但是,我国在报废汽车的销毁处置上,还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的方法和程序。
结果是本该报废的汽车由于变更了主人,又重新上路跑起了运输;还有利用旧汽车零部件搞拼装车。
汽车和报废汽车零部件拼装的汽车使用性能根本达不到技术标准,这种汽车重新上路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而且排放严重超标,污染了大气环境;报废汽车该退役时不退役,挤占了新汽车的销售份额,制约了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成长。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报废汽车的销毁处置方法和程序,把报废汽车管住管好。
摘自《科技日报》